阿们(太6:13)

阿们的意思是诚如所愿,阿们虽是基督徒在信经宣告、唱诗赞美和祷告中最常用的词,但其在圣经中的本义,似乎已经由于人本主义对教会的侵蚀而被逐渐遗忘了。对于大部分基要主义者和福音派人士来说,阿们的意思就是我觉得好,这种主观式的以人为中心的态度,在过往的两个世纪中几乎主宰了整个的欧美教会,也直接影响到中国教会。

路斯德尼考察阿们一词指出,阿们经常是对上帝律法的赞同,在《启示录》中,是与基督见证人身份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基督是阿们,因为他是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律法是由他宣布的,他也见证一切对律法的冒犯,任何人如果不是在基督的赎罪里接受死刑,他最终就会对那些冒犯律法的人执行死刑。[1]丘顿在其神学力作中重申: 根据圣经神学,阿们的真正意思是很强烈的。实际上,阿们是一个誓言:说阿们,就是祈求圣约的咒诅临到自己(参考民5:21-22;申27:15-26;尼5:12-13。作为我们的阿们,藉着他完全的顺服,救赎的献祭,在天庭持续的代祷(林后1:20;加3:13;来7:22-28;9:24-28;10:10-14),基督是圣约之应许的保证人。因此,在敬拜仪式中,当我们对上帝的圣言说阿们的时候,既是一个誓言,也是承认我们的救赎并不是依赖我们自己持守圣约,而是完完全全依赖耶稣基督对圣约完全的持守,他亲自代替我们处于圣约的规定之下,代替我们担当了圣约的咒诅。[2]

因此,当我们祷告完毕,在说“阿们”的时候,要省察自己:有没有在耶稣基督里与上帝和好?有没有以上帝为本,并以他为乐?有没有以上帝启示的律法为标准?愿上帝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用脸光照我们。(诗67:1)“阿们”是立约的誓言,是我们在上帝面前宣誓要遵行上帝的律法,这实在是一个严肃的事情。如果我们没有定意按上帝的律法去行,尽自己当尽的本分,我们的祷告就是自招咒诅,“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箴28:9)。我们的祷告虽是与我们在天上的父交通,有基督徒的喜乐和自由,但同时也是一个严肃的事情。

当今基督徒因为不晓得圣约的概念,并不明白上帝是一个“大而可畏”上帝,祷告往往沦落为异教徒的念咒,目的就是让上帝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一本在福音派教会中广传的关于祷告的书籍,就是这样给祷告下定意的:“祷告无非就是让耶稣来满足我们的需要,此外没有别的意思。祷告就是让耶稣运用他的大能大力,作我们患难中随时的帮助。祷告就是让耶稣在我们的需要中荣耀他自己的名”[3]

 当日摩西吩咐百姓说:……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申27:11-26)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我甚是受苦,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耶和华啊,求你悦纳我口中的赞美为供物,又将你的典章教训我。我的性命常在危险之中,我却不忘记你的律法。恶人为我设下网罗,我却没有偏离你的训词。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永远遵行,一直到底。(诗119:105-112)



[1]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0章,47节。

[2]大卫·丘顿:《报应的日子一启示录注释》,132-133页。

[3] 哈列斯比:《祷告》,颜路裔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