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能在今生完全遵行诫命

 

王志勇 译

Thomas Vincent 著

 

节选自托马斯·文森特(Thomas Vincent,1634-1678)著《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The Shorter Catechism Explained from Scripture)。文森特是著名的清教徒教牧神学家,他以解释著名的《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为架构,在教义和应用两个方面,对改革宗神学做出了精确的概括。此书正在校对中。

 

八十二问:人能完全遵行上帝的诫命吗?

答:自从堕落以来,无人能在今生完全遵行上帝的诫命(王上8:46;约一1:8至2:6);反倒天天在心思(创8:21)、言语(雅3:8)和行为上(雅3:2),违背上帝的诫命(罗3:9,23)。

 

1什么是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

回答: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无论何时都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在性情、倾向、心思、情感、言语和行为上,丝毫不加违背。

 

2:是否曾经有人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呢?

回答:在堕落之前,第一个人,也就是亚当,他是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的。在他一受造的时候,上帝既赐给了他这样的能力,能够满足行为之约,也就是第一个约的所有条件。这个约所要求的就是完全的顺服。但是,自从亚当堕落之后,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这样了。

 

3主耶稣基督不能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吗?

回答:主耶稣基督不仅能够,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完全遵守了上帝的诫命;但他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既是上帝,也是人,在一个位格之内。“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

 

4:如果仅仅是人,就永远无法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吗?

回答:圣徒也仅仅是人,虽然他们在今生无法做到,但此后在天堂里他们就被成全,也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不管上帝的诫命对他们有什么要求。“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12:22,23)。

 

5地上的圣徒没有遵守上帝的诫命吗?

答:地上的圣徒确实认真地遵守上帝的诫命,但是他们的遵守并不完全。“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林后1:12)。“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

 

6没有圣徒在今生达至完全吗?

回答:1.所有的圣徒都当努力追求完全,在完全的程度上更加精进。“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2.没有任何圣徒曾在世上达至完全,在任何事情上,在任何时候,都不犯任何罪。

 

7你怎样证明没有圣徒在今世达至完全?

回答:没有任何圣徒在今世达至完全,可以从以下方面得到证实-

1.即使最好的圣徒,在今世,也只是在部分上更新,仍然有血气和败坏的残余,这些残余仍然与圣灵和他们身上更新的部分相争相敌。“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

2.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没有不犯罪的人;那些作出与此相反的主张的人,不过是欺骗自己,以上帝为说谎的。“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里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10)。

3.圣经上记载了历史上极其圣洁之人所犯的罪,包括亚伯拉罕在对待他妻子的事上装假。“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创20:2)。“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是我的妻子”(创26:7)。“又说,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他说,我是”(创27:24)。“我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若是你们的小兄弟不到这里来,你们就不得出这地方”(创42:15)。“是因他们惹动他的灵,摩西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106:33)。

 

8:圣经上不是告诉我们,“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壹3:9)。如果圣徒在生活中不犯罪,他们不就是完全的吗?

回答:1.假如此经文的意思真的是说,由上帝所生的,就绝不犯罪,那么我们就不会发现又上帝所生的重生之犯罪的事了;但是,在圣经中确实记载了很多重生之人所犯的罪,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而且我们的实际经历也作出了同样的证明,那些由上帝所生的人仍然会犯罪;因此,此经文独断意思并不是说,由上帝所生的人就绝不再犯罪。

2.由上帝所生的人就不犯罪,是指-

(1)他们的意志一部分已经更新了,就不会对犯罪完全赞同;而且根据其更新的程度,确实对罪加以抵挡,虽然优势被猛烈的试探胜过。

(2)他们不再像那些未重生的人一样,持续犯罪。

(3)他们不犯至于死的罪。“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约壹5:17,18)。

 

9对于约伯,上帝不是亲自见证他是一个完全人吗?“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伯1:8)。“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存完全的心”(王下20:3)。“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3:15)。

回答:1.在圣经中确实把完全归在圣徒的身上,但不要把这种完全理解为绝对的完全,摆脱了所有的罪,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的原因,证明恰恰相反,圣徒仍然会犯罪;应当把这种完全理解为真诚,这是福音性的完全,或者至多说,是一种比较性的完全,并不是绝对性的完全。

2.我们应当如此来理解上帝所说的约伯的完全。“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这就是说,他非常完全,是“一个完全正直的人”。他的完全也不在于他自己的政治公义;而且约伯确实不是完全的,这在他后来所犯的罪,也就是咒诅他的生日一事中显明了。“愿我的生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伯3:3)。“用许多言语轻慢神”(伯34:37)。

3.希西家的完全也是如此,当他向上帝祈求的时候,他说自己存完全的心,这不过是说他诚心诚意罢了。“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存完全的心”。“希西家却没有照他所蒙的恩报答耶和华。因他心里骄傲,所以忿怒要临到他和犹大并耶路撒冷”(代下32:25)。

4.同样,使徒保罗说他自己和其他的基督徒都是完全的,但他也确实承认自己是不完全的。“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腓3:12,13)。

 

10:是不是世上所有的人和圣徒们,都在今生违背了上帝的诫命?

回答:圣徒们自身也是天天在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上违背上帝的诫命,那些不是圣徒的人更是如此了。“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8:21)。“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雅3:8)。“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

 

11:人有罪念,还没有付诸言语行为,难道也都是违背上帝的诫命吗?

回答:所有的罪念,哪怕是还没有付诸言语行为,既然它们是与恶的倾向、欲望和情感相伴,就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5:28)。“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太15:19)。

 

12:圣徒能否在今生避免各种罪念、言语和行为呢?

回答:1.圣徒在今生无法完全避免各样的罪念、言语和行为,这是因为:即使最好的圣徒,因为身上仍然有残余的败坏,仍然会天天遭受各样的软弱和失败。

2.圣徒今生可以在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上免犯大罪,他们不受任何罪的辖制。

 

13:圣徒如何免犯大罪,如何不受任何罪的辖制呢?

回答:圣徒通过以下方面免犯大罪,不受任何罪的辖制-

1.  因着基督在他们心中作王。

2.  藉着圣灵从根本上治死罪。

3.  通过在心思意念上对罪保持警醒。

4.  通过回避导致人犯罪的场合,抵挡各种使人犯罪的试探。

 

八十三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罪都是同等可憎的吗?

回答: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诸般加重情节,比别的罪更是可憎(结8:6,13,15;诗19:13;太11:20-24;约19:11)。

 

1:为什么说罪是可憎的?

回答:罪是可憎的,因为它们使上帝忧伤,得罪上帝。

 

2:对上帝来说,所有的罪都是可憎的吗?

答:对上帝来说,所有的罪都是可憎的,但并不都是同等可憎。因为有些罪在上帝眼中,比其它罪的更为可憎。

 

3: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必其它罪更为可憎,是在那些方面?

答:两个方面:

1.有些罪因其本身更为可憎。

    2.有些罪因诸般的加重情节而更为可憎。

 

4:什么罪因其本身就比其它罪更为可憎?

答:1.触犯第一块法版的罪就比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更为可憎:因此,偶像崇拜就比奸淫更可憎,窃取圣物就比一般偷窃更为可憎,亵渎上帝就比诽谤他人更为可憎。从比例上而言,直接冒犯上帝的最大的罪就比直接冒犯人的最大的罪更为可憎,直接冒犯上帝的最小的罪也比直接冒犯人的最小的罪更为可憎。 “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撒上2:25)。

2.有些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就其本身而言比其它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更为可憎;比如谋杀就比奸淫更为可憎,奸淫就比偷窃更为可憎,偷窃就比贪恋他人的房屋更为可憎;另外,同样是罪,如果已经付诸行动就比仅仅停留在心思意念中更为可憎。这在圣经中的记载中明显可见,同样是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上帝对某些罪就比其它罪更为不悦,对犯罪的行为比对犯罪的意念更为不悦。

3.冒犯福音的罪,比冒犯律法的罪更为可憎。冒犯福音的罪,就是冒犯有史以来所显现给人的最大的光,冒犯有史以来上帝向人显明的最大的慈爱和恩典,因此,那些冒犯福音的人所受到的惩罚,要比那些劣迹昭彰的极其邪恶的外邦人所受的惩罚还要大。“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迦百农阿,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麽)将来必坠落阴间。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呢”(太11:20-24)。

 

5: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就是犯罪时的处境。

 

6: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人:虽然是犯同样的罪,国家官员、教会牧者、父母长者、以及所有的有治理权柄的人,他们所犯的罪就比普通百姓、一般会众、孩子晚辈、以及那些接受治理的人所犯罪更为可憎,因为前者犯罪所造成的坏榜样和不良影响要比超过后者。“因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给仇敌”(王上14:16)。“论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弥3:5)。因此,犯同样类型的罪,宣告信主的人和受到的子民所犯的罪就必恶人和不敬虔的人更为可憎,因为前者使受到的名受到了更大的亵渎,也使恶人在他们的罪中更加刚硬。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吗?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3,24)。

 

7: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地点:因此,在光明之地所犯的罪就比在黑暗之地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赛26:10)。所以,虽是同样的罪,在上帝施行极大的救赎和怜悯的地方所犯的罪,就比在其它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不记念你丰盛的慈爱,反倒在红海行了悖逆”(诗106:7)。在公共地方犯罪,事其他人也受到有祸和玷污,就比在隐秘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撒下16:22)。

 

8: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时间:因此,虽是犯同样的罪,在安息日所犯的就比在一周内其它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在上帝的眼中,无论是在哪一日,醉酒和奸淫都是可憎可恶的;但是,醉酒或奸淫,或是其它类似的犯罪,在安息日的时候犯这样的罪,就在上帝面前更为可憎。在患难之中或此后所犯的罪,就比在另外的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这亚哈斯王在急难的时候,越发得罪耶和华”(代下28:22)。“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赛1:5)。同样,虽是同样的罪,在悔改并向上帝保证之后所犯的,就必在悔改和向上帝保证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虽是同样的罪,在受到劝责之后所犯的,就比没有受到劝责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9:犯罪的第四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四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方式:因此,明知故犯就必因为无知而犯罪更为可憎;故意犯罪,任意妄为,就必因为软弱而犯的罪更为可憎;经过思考之后的习惯性犯罪,就比受突发的情欲和忽然的诱惑所影响而犯的罪更为可憎;因着喜欢和贪婪之心所犯的罪,就比以悔恨和羞愧之情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厚颜无耻之人所犯的罪,就比羞愧难当之人所犯的罪更为可憎;经常重复、长期延续的罪就比一时或间或犯罪更为可憎,后者因为悔改而中断。

 

八十四问:每个罪该受什么处罚?

答:每个罪在今生和来生都该遭受上帝的忿怒和咒诅(太25:41;加3:10;弗5:6;雅2:10)。

 

1:每个罪都该遭受的上帝的忿怒和咒诅是指什么?

回答:每个罪都该受的上帝的忿怒和咒诅,是指上帝在其忿怒中所警告的对罪人所犯之罪的惩罚。

 

2:上帝在其忿怒中所警告的对罪人所犯之罪的惩罚有哪些?

回答:上帝在其忿怒中所警告的对罪人所犯之罪的惩罚,既包括在今生的惩罚,比如在世上受到各种肉身的和灵命的审判;也包括来生的惩罚,比如地狱的惩处。这两者都已经包括在前面十九问的回答之中了。

 

3:是不是每个罪都当受上帝在今世和来生的忿怒与咒诅呢?

回答:每个罪都当受上帝在今世和来生的忿怒与咒诅,这是因为每个罪所冒犯的都是上帝无限的圣洁和公义,他的正义要求无限的补赎;即使有些罪人逃避了一些今世的审判,他们也无法逃避永世的审判,也就是地狱的刑罚,除非是他们与基督所作出的补赎有份。“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